11月20日,天津、宁波、大连海事大学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。
根据交通运输部批复,天津市将在打造世界一流港口、打造新型监管机制、交通运输大数据共享交换及应用、全生命周期工程质量安全溯源技术研发应用、特殊场景智慧交通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;宁波市将在双层集装箱海铁联运创新、沪甬通道创新发展、提升交通综合监管质量、提升末端投递电动配送车辆管控水平、提升交通工程工业化水平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等方面开展试点;大连海事大学将在无人驾驶货物运输船舶技术研究、智慧港口与自动化码头技术研究、航海保障技术研究、海运船舶污染测控技术研究、绿色港口与航运安全关键技术研究、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试点。
根据批复,天津提出通过3—5年时间,使集装箱单证电子化比例达到100%,集装箱业务线上受理率达到85%以上,轨道桥人工干预率低于2%;宁波市提出通过3—5年时间,使年海铁联运量超过120万标箱,年节约燃油约达9600万升;大连海事大学提出通过3—5年时间,在智慧港口自动装卸、无人船运营监管等方面取得应用突破,在无人船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成果,重大科研项目承担能力显著提升,形成政产学研高效合作机制,无人船研究成果实现有效转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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